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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第二阶段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的通知

发布单位:   |   2013年06月03日 15:40   |   人气指数:

根据《华体会平台-华体会(中国)博士科研启动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河科大人[2007]11号)文件精神,现将申请第二阶段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人员。2012年度和其他年度未申请第二阶段基金博士可以提出申请(第二阶段基金理工农医5万元,其他3万元)。

已经申请第二阶段基金的博士不需再次申请。

2、申请程序。个人填写《华体会平台-华体会(中国)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计划表》(人事处网页表格下载),所在学院组成专家组,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学术研究方向及科研仪器设备等情况,对博士所申报项目进行评议,填写专家组评议意见后于6月14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人事处将会同有关部门核拨第二阶段博士科研启动基金。

3、今后,每年6月上旬集中受理申请第二阶段博士科研启动基金事宜。

4、各学院和博士应按要求做好博士申请第二阶段博士科研启动基金工作,保证基金的有效使用,按时完成博士科研启动工作任务。

人事处

20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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