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华体会平台-华体会(中国)奖励性绩效工资(校内工资)分配办法》等相关文件(河科大政【2013】1号)已经公布并实施。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河科大政【2013】1号” 文件精神,组织人员认真核算、汇总和公示,按时送交人事处,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请各有关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个人预分分值以新的《华体会平台-华体会(中国)科研、教研业绩计分办法》为准;
2、《华体会平台-华体会(中国)教师系列岗位津贴实施细则》(见河科大政【2013】1号文件30页)中的“受聘教授和副教授职称人员,前两考核年至少须有1项科研业绩以第1完成人身份获得”今年暂不执行;
3、《华体会平台-华体会(中国)科研、教研业绩计分办法》中第九条的表格(见河科大政【2013】1号文件51页)2012年暂不实施;
4、科研论文和著作,以教师申报、学院审核、科研处认定的为准;
5、新的“教师系列岗位津贴(跳档)申请表”通过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后下载。申请表中“跳档原因一条件描述”一栏是系统自动生成的,个人签字即可,如果因“教学成果奖”、“质量工程项目”、“教学名师奖”及其他教学类奖励跳档,须在申请表右上角注明“教学跳档”字样;
6、人事处对预分分值汇总表和教师系列岗位津贴(跳档)申请表的受理,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7、各有关单位于2013年1月28日下午5:00前将本单位的预分分值汇总表和教师系列岗位津贴(跳档)申请表送交人事处工资与社保科。
人事处 科技处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