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与内容
(一)参评范围:凡我市个人或集体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均可参加评奖。包括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著作;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及《洛阳月谈》杂志发表的学术论文;被县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调研报告(须持正式认可凭证);已经鉴定结项的市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报告。在境外发表或出版的论著不得参评。
(二)作者条件:申报研究成果的作者必须是我市社会科学理论和实际工作者,与市外人员合作的项目一般不参评,但其中由我市作者担任主编、或能明显区分出某卷某册为我市作者撰写的,可以以我市作者的名义申报参评。
(三)成果形式及要求:参评成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尤其要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推动为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理论研究和实际问题研究中有建树、有创新,有较高学术水平,有较强的应用价值,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参评成果包括哲学社会科学专著、论著、译著、古籍整理、教科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等。以外文形式完成的成果,申报时应附中文翻译件,篇幅较长者应附中文目录及内容提要。各类成果具体要求:
1.学术著作:对当前现实或历史重大问题有比较深入的研究,提出了新见解,得到学术界广泛认可,产生了较好社会影响,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2.论文:在本学科本专业领域有所创新,填补了某些空白,对原有结论进行了补充或完善,或理论联系实际,科学提出了问题,论证问题,有实践指导意义。
3.调查报告:针对现实生活重大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占有大量翔实准确的资料,分析切合实际,建议可行,有一定应用价值。
4.普及读物:观点正确,科学性强,通俗易懂,对普及社会科学知识起到积极作用,受到广大读者欢迎。
5.教科书:适合教学特点,体例、编排有创新,有一定的系统性、准确性、逻辑性和实用性,为学校师生采用并受到欢迎。
6.古籍整理:古迹整理准确可靠,细密周到,起到了补正遗缺、钩沉补漏作用;译释简介明了,方法科学,考证有新发现或新资料,为提出新理论、新结论提供了事实(史实)根据。
7.翻译论著(文):忠实于原著,文字流畅,对学术研究有借鉴作用,或对经济社会发展实践有参考价值。
8.工具书:观点明确,语言简练,资料丰富,编排科学,检索方便,具有科学性、准确性,能反映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对科研和实际工作者有重要参考价值。
二、奖项设置及评奖标准
本次评奖活动奖项设一、二、三等奖,标准为:
一等奖:选题意义重大,在学科理论或应用对策研究中有重要发现和创新,学术水平居我市领先水平,在省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对研究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有相当高的学术或应有价值。
二等奖:选题有重要意义,在学科理论或应用对策研究中有创新,在我市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对研究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发挥较大作用,有较高学术或应有价值。
三等奖:选题有较大意义,在学科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中有新见解,有一定影响,对研究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有积极作用,有一定学术或应有价值。
三、奖励办法
该奖为市级奖,获奖成果作者获得“洛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和奖金。
四、评审方法和步骤
评审工作分四个步骤:
(一)个人申报。填写《洛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报送成果、证明材料及《申报表》各一式6份(可报复印件,但至少应有一份原件),每人限报一项,三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一项。申报费为每项100元,申报资料原则上不再退还。
(二)初评。各单位成立初评小组,对照评奖标准,对每项成果写出300字左右的评语,于2013年4月26日将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rwsk@haust.edu.cn。
(三)中评。市评奖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推荐成果逐项进行评审,提出获奖项目和奖励等级意见。
(四)定评。市评奖委员会对各专业评审组评审结果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项目和等级。
联系电话:64231449
科研处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