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各项目申请人:
寒假期间科研处组织了校内外同行专家评审部分申请书,同行专家普遍反映参加评审的申请书整体质量比往年有所提高,从中说明各单位的组织申报工作已初见成效。日前,科研处已完成了校内申请项目的查重(超项)检查工作,至此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希望各单位再接再厉做好最后申请书的提交工作,现将有关提交申请书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处已于3月10日对校内19个学院单位,提交的309份申请书,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研在线”系统进行了查重(超项)检查。部分主持和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老师,收到发件人为webmaster@scholarmate.com发送的题为“负责人和参与人确认在研项目通知”的电子邮件(该邮件的落款为“华体会平台-华体会(中国)”字样)。对于查重(超项)检查中可能出现超项违规的项目,科研处逐一发了邮件,同时,将会同各单位对可能违规的各项目负责人进行核实。
1、此检索结果仅供参考,不能保证其结果与上报申请书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检查的限项申请规定要求一致,只是一种防范措施,申请者和参与者要保证亲笔签名的基本要求。在此学校提请各位老师关注“超项”问题,否则追究个人学术道德责任。
2、查重检查后不能随意变动项目参加人,避免因擅自变动造成超项问题。可以对申请书进行内容等方面的修改和完善。查重提交的在线填写的申请书已退回,请在线申请者注意修改后再次进行最终上报提交的操作。
3、注意: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限项申请规定。
4、查重(超项)检查过程中在做系统数据时,发现个别申请书出现旧版本、不合法字符代码等字样。提请申请人在正式提交电子版时检查自己是否使用了最新2013年度申请书版本,安装时是否删除了往年申请书版本。
二、申请者提交申请书注意事项
1、确保申请书纸质材料与电子版版本号一致;电子版材料一定要做完检查保护;纸质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左侧双钉装订(不要加封面),纸质申请书均要求为原件(如仅有一份原件材料,请在提交申请书的封面用铅笔注明“原件上报”字样);
2、确保项目组全体成员亲笔签名、合作单位公章(请注意,最后的签名、盖章页无版本号);有外单位的项目参与者即视为有合作单位(最多不超过2个),须保证单位名称与法人公章的一致(注意必须为红章,合作单位指外单位项目组成员所在的法人单位,盖二级单位(大学的学院)、附属医院、科技处等公章无效)。
3、申请书电子版文件命名①离线申请(面上项目、青年基金等):姓名.doc;②在线申请(联合基金、数学天元等):姓名.pdf,保存后报各单位科研秘书。
4、若有附加材料,如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或证明材料(本人签名)、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合作项目研究协议、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研究项目研究协议、申请回避同行专家名单(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最多3人),中级职称的两位专家(副高以上职称)推荐信等,须以书面形式,作为附件,与纸版申请书正文装订在一起。
5、申请书的“经费申请书”中“协作费”一般情况不填写经费数,如填写经费按要求附加与协作单位签署的“协作协议”。有外单位的项目参与者的合作项目,加盖外单位法人公章即可,申请书中不用附加“合作协议”。
6、请在申请书最终定稿前与项目参与者和科研秘书对照《形式审查明细表》自查和互查后再提交,以确保申请书提交成功。
个人的申请材料须交各单位检查汇总,各单位按学校要求集中提交。科研处不接受个人单独提交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
三、各单位注意事项
1、学校正式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由于形式审查、整理排序内容多,国家自然基金委在集中上传电子版时段网络拥堵,同时提交过程进行的纠错、改错等工作量大,所以请各单位及项目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材料;
2、各单位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名称设文件夹,压缩后发送至zsy@haust.edu.cn。为保证电子信息安全,请不要使用移动存储介质拷贝提交材料;
3、根据申报工作安排各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2013年3月13日全天至14日中午12:00前。报送申请纸质材料时,各单位须提交签字盖章的本单位项目汇总表清单,并提前将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表发至邮箱。(各单位没有参加查重检查的项目,要在《汇总表》备注一栏标注“未进行超项检查”);
4、各单位要认真审查申请书内容,特别是申请者和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协助申请者完成《华体会平台-华体会(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的对照检查。保证每个项目经单位审核,均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基的各项规定,人员不存在超项及其他违规行为。( 《明细表》各单位留存,备查。)
5、各单位到科研处提交申报材料时,经验收通过后,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留下协助科研处进行校内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凡涉及肿瘤学研究的项目,即申报项目名称中涉及“肿瘤”、“癌症”等字样的项目,必须选择医学科学部五处肿瘤学(H16)所属的学科代码,并仔细阅读医学部五处的指南,慎重选择相对应的二级学科代码;
2、注意:在申请书“经费申请表”的“备注(经费计算与依据)”一栏对应的“三、劳务费”中改为“直接参加项目的研究生劳务费”,原为“直接参加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劳务费”。
有关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电话:64231781。
科研处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