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3]140号)(附件1)的工作安排,现就华体会平台-华体会(中国)2013年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推荐和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
本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每所普通高等学校限报1个。截至目前,华体会平台-华体会(中国)已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7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4个(附件2)。推荐名额在现有14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产生,由相关学院自主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二、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
本年度拟新建设和评审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每个学院限报1个。
三、申报办法和要求
按要求填写《河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附件3)或《华体会平台-华体会(中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附件4)一式5份,于5月31日以前报送到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E-mail:sysglk@haust.edu.cn。逾期不报送者,视为弃权。
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形成规模化的实验教学环境,具备网上开放教学、开放管理的条件,具有高水平教授负责、组合优化的实验教学团队,教学效果突出。 并按2013年河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材料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确需经费支持才能完成的材料:如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视频文件、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等可先完成前期脚本编写,待学校评审结束、推荐名额确定后再进行后期视频制作。
申报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对照《华体会平台-华体会(中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评审标准》(附件5),以建设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队伍素质和实验教学管理水平,加快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提高实践育人质量。
四、学校评审时间
初步定在6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