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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和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的通知

发布单位:   |   2013年03月13日 16:18   |   人气指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3]140号)(附件1)的工作安排,现就华体会平台-华体会(中国)2013年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推荐和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

本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每所普通高等学校限报1个。截至目前,华体会平台-华体会(中国)已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7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4个(附件2)。推荐名额在现有14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产生,由相关学院自主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二、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

本年度拟新建设和评审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每个学院限报1个。

三、申报办法和要求

按要求填写《河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附件3)或《华体会平台-华体会(中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附件4)一式5份,于5月31日以前报送到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E-mail:sysglk@haust.edu.cn。逾期不报送者,视为弃权。

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形成规模化的实验教学环境,具备网上开放教学、开放管理的条件,具有高水平教授负责、组合优化的实验教学团队,教学效果突出。 并按2013年河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材料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确需经费支持才能完成的材料:如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视频文件、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等可先完成前期脚本编写,待学校评审结束、推荐名额确定后再进行后期视频制作。

申报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对照《华体会平台-华体会(中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评审标准》(附件5),以建设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队伍素质和实验教学管理水平,加快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提高实践育人质量。

四、学校评审时间

初步定在6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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