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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3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开展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2013年04月09日 16:25   |   人气指数:

各学院:

根据华体会平台-华体会(中国)《关于加强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的暂行办法》(河科大招〔2012〕7号),现将对2013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开展帮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对象

本次帮扶对象指的是,因身体残疾、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因素造成其在求职、择业过程中存在明显困难的、目前未就业的华体会平台-华体会(中国)2013届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帮扶的主要措施

1、建立专门档案,实行“四优先”帮扶。各学院应经过一定的程序,确认就业困难毕业生名单,建立专门档案,并对他们实行“四优先”服务,即优先提供就业指导,优先提供就业信息,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优先办理就业手续。

2、进行经济帮扶,发放求职补贴,补贴标准500元/生。

三、求职补贴的申请、审定及发放程序

1、毕业生填写《华体会平台-华体会(中国)就业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由学院统一收取并按照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3%的比例推荐享受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名单,经过三个工作日公示后,于2013年4月24日下午6时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报送招生就业处就业管理科(电子版发至jiuye201@126.com)。

2、审批及发放。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对学院推荐上报的享受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批,并将拟享受求职补贴毕业生名单在招生就业处网站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求职补贴的具体发放工作。

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程序,认真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的确认及帮扶工作。

招生就业处 学生处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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